近日,有網帖爆料稱,春節期間常州一家人在哈爾濱旅游,吃了頓鐵鍋鰉魚后被飯店索要上萬元餐費。并且打出名號:“明碼標價”。在后續的相關新聞追蹤報道中,“明碼標價”甚至也成為了官方定論違法與否的一個標準,并且居然隱隱看到了官方商家串通一氣的做法,讓我們不得不加以反思。
當然,這不是說我們就認定,當地有關部門人員從中拿過什么好處,而是指這種辦事和執法環境,客觀上助長了不法商家的囂張氣焰。在后續報道中提到,民警處警時竟然叼著香煙,那么當地執法環境能好嗎?而從三亞海鮮宰客門到青島“天價大蝦”事件,野蠻霸道的商家與簡單粗暴的行政執法部門,儼然互為“標配”。旅游業的發展之路岌岌可危。
其實我們第一眼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,我們會想起很多與這個事件類似相關的很多報道。但是當我們接觸的這種新聞越來越多,我們看到的類似事件發生越來越頻繁,細細反思一下,這到底是國民素質問題,還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呢?這種現象的原因或許很復雜,但是它產生的負面影響,產生的連鎖反應我們卻不得不重視,尤其對于旅游產業的發展,影響更是深刻的。
今年春節期間,國內游客出境人數超過600萬,再創新高,到海外購物消費成為一大風潮。專家測算,如果能夠引導境外消費回流25%,可帶動國內消費增長一個百分點。且不說中國制造業該如何滿足中高端消費需求,看看眼下有些地方如此惡劣的消費環境,能做到嗎?在旅游消費日漸成為經濟拉動力的今天,這些行為,這種風氣不去制止,能夠使得我國旅游業得到發展么?能夠使經濟良好發展么?
如今我們并不是去指責什么,我們需要的是一種反思,一種切實可行的行為,來恢復我國的旅游發展,恢復民眾的消費信心。政府應當反思是否完善了監督檢查和相關政策落實,執法人員是否嚴格執法,不斷完善自身,提高執法能力,轉變自身職能,建設服務型政府。民眾團體應該勇于舉報檢舉,然后規范自身行為,共同為我國旅游業的發展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,促進我國的旅游事業的完善,構建良好的消費信心消費環境,推動經濟發展。(中國臺灣網網友:韓凱龍)
(本文為網友來稿,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)
[責任編輯:李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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