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物價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旅游景點票價管理的通知,明確規定游覽參觀點票價實行分類管理。除部分免費開放的景點外,其他游覽參觀點票價實行政府定價、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3種價格管理形式。值得一提的是,通知統一規定了門票價格調整的期限,要求同一門票價格上調頻率不得低于3年,還具體限定了門票價格的調整幅度。而且,游覽參觀點必須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,對臨時展覽門票、園中園門票、聯票等應由游客自愿選擇購買,不得強行銷售;游覽參觀點內的交通運輸等配套服務項目,也由游客自愿選擇;游覽參觀點內的公共廁所、拍照點都要免費開放;禁止在出售門票時搭售宣傳品、代收保險費等。
據介紹,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主要包括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、游覽參觀點內的交通運輸服務(包括索道、電車、電梯、汽車、游船等)價格和旅游景區停車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;旅游景區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;旅游購物定點單位的價格行為以及旅行社的價格行為。專項整治從現在起至明年1月中旬分階段進行。